海口2女子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公訴
發布: 2021-01-07 16:21:14 作者: 暢凱 來源: 海南特區報

海口2名女子以推銷商品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2人涉案金額近6000萬元。近日,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檢察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對2人提起訴訟。
經審查查明,某平臺以銷售量子高科技產品為名,以購買產品、發展下線、繳納會費的方式,以高額動態、靜態收益為誘餌,在互聯網上吸引參加者并按一定順序組成層級,開展傳銷活動。根據平臺規則,新會員需經老會員推薦,并繳納850元-85000元不等的費用購買相應的消費積分和激活積分,注冊成為VIP1-6等級會員,再由創業中心(又稱報單中心)激活新會員賬號,并按照一定的層級將新會員安置在老會員的左右兩區。至此,新會員成為老會員的下線,老會員可從中獲取相應的可變現的積分獎勵。
2017年3月,被告人朱某某經王某某介紹,注冊zqp×××、zqp××××兩個賬號,成為某平臺VIP6會員。朱某某介紹被告人許某甲,注冊xqg×××、xqg5×××兩個賬號,成為某平臺VIP6會員,朱某某為王某某的下線,許某甲為朱某某的下線。朱、許二人為獲取高額收益,在海口市龍華區以推銷量子高科技產品為名,通過微信宣傳、推薦朋友等方式開展傳銷活動,誘騙眾多群眾加入某平臺,成為朱、許二人的下線,其中被害人符某某被許某甲騙取7.98萬元。
經司法鑒定科學研究院鑒定,被告人朱某某操作管理的zqp×××、zqp××××賬號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總數5854人,下線層級16層,該會員及其下線會員投資總金額50721200元,zqp×××會員賬號的創業中心在2017年5月19日至2017年8月11日期間共激活會員2152個。被告人許某甲操作管理的xqg××、xqg5×××賬號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總數1424人,下線層級12層,該會員及下線會員投資總金額8826400元,xqg×××會員賬號的創業中心在2017年5月19日至2017年8月11日期間共激活會員190個。
2017年3月至8月期間,被告人朱某某通過某傳銷組織非法獲利1719430元。
2019年12月17日9時30分許,民警抓獲被告人許某甲。2020年8月5日,被告人朱某某經傳喚后到案。
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朱某某、許某甲以推銷商品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朱某某、許某甲的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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