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成為傳銷“溫床” 東莞破獲一起特大網絡傳銷案
發布: 2020-11-16 10:00:07 作者: 佚名 來源: 反傳銷快訊

有人說,哪個行業最火最熱,就能找到傳銷的身影。電商、微商顯然已經成為傳銷的“溫床”。11月3日,廣東省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就宣判了一起打著電商幌子實施傳銷活動的特大案件。
2018年9月,張某波(另案處理)在東莞市南城街道白馬社區成立中世國紀(廣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世國紀公司)。2019年5月起,中世國紀公司通過運營“百利源”電商網站平臺,以“共享經濟”為名設立獎勵制度,會員在平臺購物消費后以積分形式返利,同時可通過發展會員模式從中獲取提成。
“百利源”電商平臺規定,普通用戶通過掃描“百利源”里的二維碼獲得加入會員的基本資格,隨后在APP里的消費板塊進行購物,在消費板塊的零售區中購得任意價格的商品后可以獲得該商品價格40%的收益,同時該40%的收益需要普通會員再次充值購買,隨后將該40%的收益擴大成4倍后在10天返還給會員。
同時,“百利源”電商平臺還設有發展會員模式。會員級別有普通合伙人、區代理、省代理、運營中心。
普通合伙人沒有入會門檻,可以獲取發展直接下線的會員消費額度的5%;區代理級別需要繳納3萬元的入會費用成為區代理,可以獲取發展直接下線的會員消費額度的5%,獲取發展間接下線會員的消費額度的2.5%,如團隊內有同級區代理,便只能從中獲取該代理的團隊提成收益的15%。
省代理級別需要發展5個區代理級別,同時每個區代理級別的業績額度達到70萬元成為省代理,可以獲取發展直接下線的會員消費額度的5%,獲取發展間接下線會員的消費額度的2%。
運營中心級別需要繳納36萬元成為運營中心,可以獲取發展直接下線的會員消費額度的5%,獲取發展間接下線會員消費額度的1%,同時獲得公司給予的直接發展推薦50個區代理級別名額,直接收取區代理級別3萬元的入會費用。
另外,“百利源”電商平臺上還有理財模式。普通會員可以在理財模塊購買“金源寶”理財產品,起投金額1400元,每天浮動收益2.5%到4.1%,資金隨進隨出。其次可以繳納2萬元成為公司股東之一,每周獲得分紅收益1250元。
張某波等人依托“百利源”電商網站平臺,利用該經營模式,以推銷商品為名,以高額收益為誘餌,通過宣傳不斷發展會員,要求參加者購買商品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以發展的人員數量作為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吸納資金,進行傳銷活動。
至案發,該電商平臺發展狐疑34886名,平臺會員層級共31層,“充值”金額高達7531萬余元。其中,已綁定身份證號碼信息的實名制有16273人,共有15248名會員綁定了銀行卡。
被告人雷某國經唐某美的推薦,加入“百利源”電商平臺,并成為省代理級別,共發展下線654人。
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認為,雷某國的行為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具有認罪、從犯的從輕情節。11月3日,該院判處其有期徒刑,8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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