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兩兄弟沉迷“自愿連鎖經營”傳銷暴富夢 在南昌從事傳銷獲刑
發布: 2020-11-10 10:11:50 作者: 佚名 來源: 反傳防騙熱線

傳銷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殺熟”,參與者為騙錢不惜將朋友,甚至父母、配偶、親戚都拉入傳銷“泥潭”,導致人與人、人與社會間的信任度嚴重下降,極大地破壞了社會誠信道德體系。
很多人都知道傳銷屬于違法犯罪活動,而且知道傳銷的危害十分巨大。可還是有人禁不住傳銷的誘惑,安康兩兄弟就因深陷傳銷暴富夢,而走向犯罪的道路。
11月8日,李旭反傳銷團隊獲悉,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法院審理一起傳銷案,該傳銷組織以“自愿連鎖經營”為名,在南昌新建區開展傳銷活動。
公訴機關指控
2015年8月,被告人左某林經其弟弟左某(已判刑)介紹,在新建區紅谷十二庭加入一名為“自愿連鎖經營”的組織,該組織既無營業場所,又無商品,完全依靠所謂“純資本運作”的方式進行運營。
該組織要求加入者繳納3800元購買首份份額,繳納69800元購買21份份額后,可以發展三個直接下線,參加者可以通過自己的下線直接或間接滾動式不斷發展下線,根據自己購買及其下線的份額,層層累計后提升自己的級別。
該組織實行“五級三晉制”,人員分為初級業務員、業務員、主任、經理、老總,并按參加者級別、發展下線的多少以及下線購買份額的多少作為計酬和返利的依據和標準。
被告人左某林加入該組織后,先后發展了胡某(已判決)、陳某等人加入,通過下線不斷發展,2018年底,被告人左某林晉升老總級別,并以老總身份參加“見總會”,協助老總李某1(已判決)對新加入的傳銷人員項某等人激勵造夢。
另查實,被告人左某林在2018至2019年期間,從該組織二類賬戶——黎某的建設銀行卡、農業銀行卡先后共收取傳銷資金共計310478元,用于本人及其團隊相關人員的提成和返利。被告人左某林從該組織非法獲利3萬元。
2020年5月22日,被告人左某林被合肥市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公訴機關認為
被告人左某林以自愿連鎖經營業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購買份額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以發展人員的數量及購買的人數作為返利的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加入,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秩序,其組織內部參加傳銷活動人員在三十人以上且層級在三級以上,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左某林具有認罪認罰情節,建議判處被告人左某林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
公訴機關指控事實和罪名成立。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相關法律之規定,被告人左某林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追繳被告人左某林違法所得人民幣三萬元,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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