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談戀愛”“找工作”誘騙他人加入傳銷組織 44名成員受審
發布: 2020-10-22 10:12:34 作者: 黃墩良 來源: 泉州晚報

10月19日,安溪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王某等44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搶劫罪、非法拘禁罪、詐騙罪一案。
據悉,為確保疫情期間刑事審判順利進行,此次庭審通過遠程視頻連線方式進行,合議庭、公訴人、辯護人在安溪法院科技法庭,被告人在安溪縣看守所分別參與庭審。
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10月以來,被告人王某以某生物發展有限公司的名義陸續招募被告人周某、黃某、吳某加入其自行成立的組織,并以“談戀愛”“找工作”等名義為由誘騙、招集組織成員。通過劫取新人財物,以非法拘禁等方式強迫新人加入傳銷組織實施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并通過互聯網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形成了以被告人王某為首,被告人周某、黃某等人為骨干成員的較為固定的犯罪集團。
2019年4月29日,該非法傳銷組織被摧毀,犯罪集團的44名組織成員被查獲。經查實,他們非法獲利共計97萬余元。該犯罪集團給被害人的人身、心理造成了傷害及財產的損失,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合議庭將根據庭審查明的事實,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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