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8萬回報“800萬”?威海市監局聯合公安部門搗毀一傳銷窩點
發布: 2020-10-19 10:09:10 作者: 佚名 來源: 李旭反傳團隊

“民間小額互助理財”
“投資養老”
……
交5.18萬“入門”兩年回報額800萬!
天上真會掉下這樣的“餡餅”嗎?
09:05
近日,威海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公安部門雷霆出擊!成功搗毀1個以“分錢游戲”為幌子的傳銷窩點!
電話求援,發現傳銷線索
“請幫幫我吧!”
“我媽被傳銷組織洗腦,我說什么她都不聽,我沒有能力把她變回來。”
“我真的是沒有辦法了。”
……
9月28日上午10時許,威海市市場監管局規范直銷與打擊傳銷科科長鞠傳日接到趙女士的求助電話后,一邊安撫哭泣的趙女士,一邊詳細了解情況。
原來,今年9月初,趙女士及其父母一家三口從老家沈陽來暫時租住威海的舅舅“家”。期間,趙女士的父母就被舅舅一家帶出去聽課,說是有一個項目投資51800元,兩年就能獲得800萬的高額回報。
“我現在說什么她都聽不進去,所以我只能向你們求助,我真害怕我媽會恨我,認為我拋棄了她。”哭泣的趙女士告訴鞠傳日,自從母親走上傳銷這條“不歸路”以后,就像變了個人似的,再這樣下去,好端端的一個家就要毀了。

趙女士一家向市市場監管局反映情況
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經過研判,初步判斷這是一起涉嫌傳銷的行為,立即聯系公安部門展開執法行動。
雷霆出擊,搗毀傳銷窩點
當天下午1點左右,根據求助人提供的線索,聯合執法人員對經區海源麗都西區20號樓某戶一出租房屋進行了突擊檢查。現場共有四名人員:姜姓女子(求救者趙女士的母親),其余三人分別為姜女士的哥哥、嫂子和侄子,四人均來自遼寧,為親屬關系。


面對執法人員的問詢,一開始,四人均否認參加傳銷活動。通過現場搜集的證據,執法人員發現有大量參與傳銷的聽課信息。在其中一份文檔中,存儲著詳細的拉下線入伙的技巧。因四人均涉嫌參與傳銷活動,執法人員依法將其帶走進一步調查詢問。


傳銷洗腦話術
反洗腦教育,迷途者終知返
“他們已經被嚴重洗腦了,所以需要把傳銷行為的危害說明白,通過反洗腦教育讓他們迷途知返。”鞠傳日說。

“我們就是要挽救你們,太多太多都是坑自己的親屬,盲目自信是要吃虧的” ……在詢問室,執法人員從家庭、社會、法律、道德、后果等方方面面進行反復教育、勸說,經過兩個多小時的勸解,在大量事實和證據面前,姜女士終于開始回心轉意,表示不再參加傳銷活動,并同意購買當晚機票返程。晚上7時30許,鞠傳日開車將趙女士一家三口送到機場大巴站點,讓他們一家終于團圓回家。其余涉嫌傳銷的人員調查處理工作仍在繼續。

將趙女士一家送到機場大巴站點

趙女士男友對市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表示感謝
“他們的傳銷活動一旦被查證屬實的話,我們對他們要予以重罰。參與者沒有下線的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只要成功介紹了一個下線,那么處罰額度就是10萬以上50萬以下;在團伙里邊起組織者和骨干作用的,處罰額度是50萬以上200萬以下。這當中構成刑事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責任。”鞠傳日說。
層層揭密,拆穿傳銷伎倆
執法人員提醒大家,傳銷組織通過層層遞進、分類洗腦、騙人錢財、發展下線。主要伎倆有:
1.拉人。稱在經營民宿、承包漁船、販賣海鮮、承包食堂等會非常賺錢,邀人前來合作或就業,有的還會出示民宿營業執照以及漁船、碼頭卸魚的照片和小視頻,實際上全都是謊言。
2.誘導。把人騙來后,以原先說的民宿、漁船項目要等上幾天為由,誘導說自己另外還看了個很好的項目,甚至稱是政府暗中扶持的,幫自己了解一下、把把關,看是否可行,不參加也沒有關系,都是自愿的,讓人剛開始就放松警惕。
3.洗腦。傳銷組織一般會安排5種“正班”,讓新人走家串戶地聽課,課程內容由淺至深,循序漸進,不斷地向新人傳輸“五級三晉制”“累計”“出局”“成功”“可繼承”的概念。通過反復洗腦,讓參與成員放下戒備,主動交錢成為傳銷團伙的一員。
4.騙錢。組織者以“民間小額互助理財”為幌子,宣稱每人投資51800元獲取入門資格,兩年左右投資回報即可達800萬元,宣稱因為這個項目有“出局”的機制,沒有金字塔的塔尖,呈現等腰梯形人員架構,所以不是傳銷,讓受害者解除疑慮交錢入伙。并通過層層發展親戚、朋友、熟人做下線騙取錢財。
鞠傳日說,這種“分錢游戲”由來已久,從最初的“1040陽光工程”傳銷,演化為現在的“50300”“51800”“49800”“49000”“47000”“33500”等多種變型模式,但唯一不變的是傳銷組織往往抓住受害者“一夜暴富”“以小博大”的心理,一步一步使其深陷傳銷泥潭不能自拔。
火眼金睛,四招識別傳銷!
威海市市場監管局提醒大家一定做好識別防范,避免上當受騙。符合下列條件的,即為傳銷違法犯罪活動:
1.加入方式:必須直接繳納錢款或者購買一定數額商品才能獲取加入資格。
2.組織方式:每位參加者必須介紹多名人員加入,才能獲取收益,以此組成上下線緊密聯系的人員網絡。
3.計酬方式:組織者以參加者發展下線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以參加者發展的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給付報酬,形成傳銷的“金錢鏈”。
4.行為目的:參加者不以消費商品(服務)為最終目的,均被傳銷組織者的高額回報承諾所誘惑,以發展人員、騙取非法利益為最終目的。
無論傳銷的方式如何變化,識別傳銷的方法萬變不離其宗,即繳入門費、發展下線和通過直接或間接地發展下線獲得報酬。
威海市市場監管局敬告:遠離傳銷抵制誘惑是關鍵,誠實勞動是發家致富的唯一途徑,要堅信天上永遠不會掉餡餅,能讓你心動的往往是陷阱,面對各種小投入、巨額回報的“項目”,只有一條:別相信、不參與、免受損。
威海市市場監管局對傳銷行為持續保持高壓嚴打態勢,發現一起,打擊一起,曝光一起;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希望廣大市民積極舉報傳銷行為,讓傳銷者無處遁形,共同維護威海良好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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