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雨花臺檢察集中對涉嫌傳銷99人提起公訴
發布: 2020-10-16 10:55:14 作者: 丁國鋒 來源: 法治日報

10月15日下午,記者在江蘇省南京市雨花臺區檢察院召開的打擊傳銷違法犯罪專題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該院近日依法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對李某某、張某某等99名被告人提起公訴。
經審查查明,截至2020年5月12日前,被告人李某某(女,49歲,四川省雅安市人)、張某某(女,53歲,湖北省天門市人)等人先后來到南京市,以參加“1040陽光工程”“連鎖經營業”為名,在無實際商品的情況下發展下線,從事組織、領導傳銷活動。該傳銷組織根據人員購買份額多少,實行以業務員、組長、主任、經理、高級業務員為級差的五級三晉制,不同層級按照不同比例從下線投資的份額中分別獲得提成。為統一協調傳銷活動,該傳銷組織還將所屬的傳銷人員分為三大體系,各體系中不同層級間均有互動,集中任命人員,資金相互流動,組建微信群組,輪流召開會議,交叉自律檢查,統一辦理和使用集團電話號碼,不定期統計和分享租房資源等。經審查,各體系人數均已達到三層120人,構成刑法規定的“情節嚴重”。
雨花臺區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呂齊斌介紹,該院在辦案中積極主動開展提前介入,多次聽取公安機關辦案情況介紹,認真研究及時反饋,提出梳理組織結構、確定人員數量、明確人員職務、強化客觀證據等多條引導偵查意見建議。還成立了由2名員額檢察官為骨干的辦案團隊,為克服案多人多卷多的難題,辦案組采用集中提審、穿插審查卷宗的方式辦理案件,在1個月內順利完成4處看守所120余人次的提訊工作,審查完畢兩大體系、20個團隊的證據材料卷宗220余本、書證3箱,做到案件零延長、零退查,起訴率100%。
自2015年以來,雨花臺區檢察院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162件356人,涉案金額達1.14億元。該院梳理發現,近年來傳銷手段不斷翻新,隱蔽性更強、欺騙程度更高。針對辦案中發現的問題,該院正在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公安機關加強信息研判,尋源頭,打團伙,摧體系,全力追繳傳銷資金;建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加強“打傳辦”隊伍建設,規范對涉傳人員的行政處罰,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線索;建議街道社會加強法治宣教,引導業主依法履行房屋出租備案登記等手續,進一步提升基層治理質效。
今日新聞頭條
我也說兩句
驗證碼: |
已有評論 0 條 查看全部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