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湖北三女子利用火幣網為多個虛擬幣詐騙平臺轉移資金
發布: 2020-10-15 10:05:57 作者: 佚名 來源: 反傳銷快訊

10月12日,浙江省東陽市人民檢察院對外披露了一起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件的起訴書,鷹鑒在該起訴書中看到,湖北省宜昌市五峰縣三名女子加入華洋OTC平臺成為承兌商后,利用火幣網幫助多個虛擬幣詐騙平臺轉移資金被該院提起公訴。
2018年11月以來,被告人佘某某等人在馮某某的介紹下,明知銀行卡系被他人用于實施犯罪活動,仍利用自己及他人的身份信息在平安銀行、浦發銀行、興業銀行、招商銀行等多家銀行辦理銀行卡,并使用該銀行賬戶為CFEX、LKF等虛擬幣詐騙平臺提供資金轉移幫助,同時將部分收益上交給馮某某。
被告人許某某、付某某在被告人佘某某的介紹下分別于2019年1月份、3月份參與犯罪,并將部分收益上交給被告人佘某某和馮某某。
被告人佘某某等人在發現銀行卡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機關凍結后,通過更換銀行卡的方式仍繼續進行資金轉移工作,并試圖從已凍結的銀行卡中將凍結款項取出占為己有。
經查,CFEX、LKF等虛擬幣詐騙平臺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吸引被害人投資虛擬貨幣,佘某某、許某某、付某某為華洋OTC平臺的承兌商,使用平臺個人賬號接收訂單,同時使用與該賬號綁定的個人銀行卡收取被害人轉入的資金,被害人薛某某、烏某某等百余名被害人將被騙資金轉入佘某某等人的銀行賬戶內。
佘某某等人經核對訂單信息與轉入資金一致后確認訂單,個人賬號內相對應的USDT數字貨幣即被扣除,爾后佘某某等人使用被害人轉入的資金在火幣網上購買USDT數字貨幣,再將購買所得的數字貨幣轉移至上家指定的提幣地址,并將提幣截圖上傳至華洋OTC平臺,經平臺審核放行后,個人賬號內的USDT數字貨幣即被“沖正”。
該數字貨幣實際經華某、金某某、楊某等人結算審核后被返傭給詐騙公司、代理商、直播間等。
上述三名被告人在確認訂單、買幣的過程中通過賺取差價方式獲取收益。佘某某通過上述方式獲利6萬余元,向上家馮某某轉賬6萬余元,向上家指定的沈陽冠恒優享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對公賬戶轉賬298568元;許某某通過上述方式獲利5萬余元,向上家馮某某轉賬5萬余元;付某某通過上述方式獲利38000余元,向上家馮某某轉賬55000余元。
東陽市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佘某某、許某某、付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仍為其提供資金轉移幫助,情節嚴重,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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