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入傳銷組織大學生被打死
發布: 2011-12-28 12:09:04 作者: 張廣軍 來源: 南方都市報

不愿參加傳銷組織,一名剛畢業的大學生被3名傳銷人員拳打腳踢致死。上周五,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案件。
3名被告都有大專文化
三名被告分別為湖南人陳蛟龍、河北人劉士紅、四川人賀金龍,全部具有大專文化。
根據庭審,被這三人打死的受害者人陳豪是河南人,事發時剛大學畢業不久,先到珠海一家公司打工,此后通過網絡招聘,應聘到惠州所謂的“合作創業”機構,其實這是一個傳銷組織。
今年6月14日,陳豪到惠州后,被“合作創業”安排入住麥地華夏花園小區一個出租套房。其實該出租房是一個傳銷窩點。入住的第一個晚上,就有傳銷組織的人做陳豪思想工作,游說陳豪交3800元加入該組織。遭到陳豪的拒絕。
游說不成 拳腳相向
2011年6月15日早上,該傳銷窩點的“家長”陳蛟龍出面,游說陳豪加入,遭到激烈抵制,兩人先發生爭吵,后打了起來。這時,在另一間房的劉士紅、賀金龍聽到動靜之后,跑進相助。
三人對陳豪拳打腳踢,致其昏迷在地。直到下午1點鐘,其他傳銷人員發現陳豪仍沒有動彈,才把陳豪送往醫院,隨后逃跑。公訴機關指,陳豪被送到醫院時已經死亡,死因是頭、胸部受外力打擊所致。隨后,警方趕赴多地抓捕了這三名兇手。
死者親屬索賠75萬余元
法庭審理中,三人承認毆打陳豪的犯罪事實。劉士紅、賀金龍則表示,他們兩人只是協助將陳豪扳倒在地,朝其腿部踢了幾腳。二人指認,陳蛟龍踹了對方胸部、頭部,而且還揪住陳豪頭發撞了幾次地板。
法庭上,陳蛟龍的律師說,陳蛟龍本意是想教訓對方一下,沒有主觀殺人的動機,請求法庭輕判。
死者陳豪的父親也來到了法庭,提起民事賠償,要求法院判決三名被告賠償喪葬費等各類費用共75萬余元。
當日,法庭沒有宣判。
背景新聞
“合作創業”傳銷組織
據檢方介紹,“合作創業”機構是一個典型的傳銷組織,新加入人員每人需交納3800元創業費。三名被告也都是被“合作創業”機構以招聘面試的名義騙到惠州,隨后被洗腦或強迫,交納3800元后加入該傳銷組織。
2009年,陳蛟龍還是湖南湘潭一所職業大學大二的學生,被其同學欺騙到惠州,加入“合作創業”機構。截至案發,陳蛟龍已經做到C級,負責麥地華夏花園出租屋傳銷窩點,也即所謂的“家長”。該窩點有五六名傳銷人員。作為家長,陳蛟龍負責該窩點日常生活管理,也負責新加入人員的思想工作。
據陳蛟龍說,該組織在惠州共有10個“家”,分布市區各處。日常生活艱辛,吃市場上賣剩下的或被扔的青菜,基本上不吃肉。幾個人擠一張床或睡地鋪。每天上勵志課,講成功人士的發財之路,描繪美好的前景。
陳豪被打死后,“合作創業”隨即解散,大家各自逃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