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四個傳銷代理商獲組織領導傳銷罪
發布: 2011-01-13 16:30:45 作者: 程培青 來源: 三晉都市報

通過銷售具有即時通訊和點擊收看廣告功能的軟件卡,世界通公司在全國非法獲利達10億元人民幣,成為了神話故事里的最大贏家。而太原王某等四人通過介紹下線不斷提高自己的級別,從中獲得更多的提成。1月11日,太原市小店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判決,四名被告人犯組織、領導傳銷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至有期徒刑二年,其中王某被處罰金10萬元,其余3人被處罰金3萬至1萬元。
2008年8月至10月期間,王某、何某、高某、左某四人通過購買Link-World軟件先后加入了世界通公司,成為該公司的代理商并開始發展下級代理商。四人以通過介紹下線購買公司軟件的方式從中獲得提成,并以加入人數及購軟件的數量來提高自己的級別獲得更多的提成。案發后,經過對相關賬目的專項審計,截至2009年7月1日,王某共發展下線13級共303人,非法獲利1215002.85元;何某發展下線8級共78人,非法獲利28372元;左某發展下線7級共66人,非法獲利117183.9元;高某發展下線11級共122人,非法獲利98605.3元。
2009年9月9日和10月16日,世界通公司特大傳銷案的犯罪嫌疑人世界通公司總裁等5名主犯,被江蘇省鎮江市檢察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依法批準逮捕。這個已傳遍全國20多個省、市、自治區,讓13.5萬余人身陷其中、非法獲利達10億元人民幣的傳銷組織被查處。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何某、高某、左某以購買軟件可以掙錢為名,要求參加者以購買一定數量的軟件方式獲得代理商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提成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錢財,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組織他人進行傳銷活動,其行為構成組織、領導傳銷罪。被告人王某犯罪后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系自首,可以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