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銷知識之窗]如何處罰違規直銷企業
發布: 2009-02-05 15:41:34 作者: admin 來源: 經濟參考報

《直銷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明確規定:申請人應當通過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作出批準與否的決定,并對批準企業頒發直銷經營許可證。
未經批準而從事直銷活動的企業,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直銷產品和違法銷售收入,處五萬元至30萬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30萬元至50萬元的罰款,并依法予以取締;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條例》規定,直銷企業在申請材料、企業章程、市場計劃報告書、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說明、推銷合同樣本、驗資報告、與銀行簽訂的使用保證金協議等方面發生重大變更的,應當通過有關部門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違反此項規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三萬元至30萬元的罰款;對不再符合直銷經營許可條件的,吊銷其直銷經營許可證。
《條例》明確規定,直銷企業超出直銷產品范圍從事直銷經營活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直銷產品和違法銷售收入,并處以五萬元至30萬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30萬元至50萬元的罰款,吊銷有違法經營行為的直銷企業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直至吊銷直銷企業的直銷經營許可證。
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違反規定招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三萬元至10萬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至30萬元的罰款,吊銷有違法經營行為的直銷企業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直至吊銷直銷企業的直銷經營許可證。
直銷企業違反規定進行直銷員業務培訓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三萬元至10萬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有違法經營行為的直銷企業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直至吊銷直銷企業的直銷經營許可證。
直銷員存在未經同意強行推銷產品,未出示直銷員證和推銷合同,成交前未向消費者介紹退貨制度,成交后未向消費者提供售貨憑證等情形的,由工商部門沒收違法銷售收入,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其直銷員資格,并對直銷企業處一萬元至10萬元的罰款。
直銷企業至少應當按月支付直銷員報酬,報酬額只能按照直銷員本人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的收入計算,報酬總額不得超過直銷員本人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收入的30%。
此外,《條例》還規定,直銷企業未依照有關規定進行信息報備和披露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至30萬元的罰款;拒不改正的,吊銷其直銷經營許可證。直銷企業應當在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共同指定的銀行開設專門賬戶,存入保證金。
最后,《條例》明確規定,違反本條例的違法行為同時違反《禁止傳銷條例》的,依照《禁止傳銷條例》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未經批準而從事直銷活動的企業,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直銷產品和違法銷售收入,處五萬元至30萬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30萬元至50萬元的罰款,并依法予以取締;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條例》規定,直銷企業在申請材料、企業章程、市場計劃報告書、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說明、推銷合同樣本、驗資報告、與銀行簽訂的使用保證金協議等方面發生重大變更的,應當通過有關部門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違反此項規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三萬元至30萬元的罰款;對不再符合直銷經營許可條件的,吊銷其直銷經營許可證。
《條例》明確規定,直銷企業超出直銷產品范圍從事直銷經營活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直銷產品和違法銷售收入,并處以五萬元至30萬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30萬元至50萬元的罰款,吊銷有違法經營行為的直銷企業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直至吊銷直銷企業的直銷經營許可證。
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違反規定招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三萬元至10萬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至30萬元的罰款,吊銷有違法經營行為的直銷企業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直至吊銷直銷企業的直銷經營許可證。
直銷企業違反規定進行直銷員業務培訓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三萬元至10萬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有違法經營行為的直銷企業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直至吊銷直銷企業的直銷經營許可證。
直銷員存在未經同意強行推銷產品,未出示直銷員證和推銷合同,成交前未向消費者介紹退貨制度,成交后未向消費者提供售貨憑證等情形的,由工商部門沒收違法銷售收入,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其直銷員資格,并對直銷企業處一萬元至10萬元的罰款。
直銷企業至少應當按月支付直銷員報酬,報酬額只能按照直銷員本人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的收入計算,報酬總額不得超過直銷員本人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收入的30%。
此外,《條例》還規定,直銷企業未依照有關規定進行信息報備和披露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至30萬元的罰款;拒不改正的,吊銷其直銷經營許可證。直銷企業應當在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共同指定的銀行開設專門賬戶,存入保證金。
最后,《條例》明確規定,違反本條例的違法行為同時違反《禁止傳銷條例》的,依照《禁止傳銷條例》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今日新聞頭條
我也說兩句
已有評論 0 條 查看全部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