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通過《直銷管理條例》的獎金制度
發布: 2006-01-01 00:00:00 作者: 獨翅難飛 來源:

質疑通過《直銷管理條例》的獎金制度
看了《東方直銷網》2005年11月8日熱點新聞,《天獅集團調整直銷員薪酬制度方案》,方案主要內容:
1.直銷員一律從銷售產品中得到18%折扣優惠
2.根據銷售數量可以得到4%—12%的傭金。
雖然兩項合計不超過《直銷管理條例》中第二十四條“直銷企業至少應當按月支付直銷員報酬。直銷企業支付給直銷員的報酬只能按照直銷員本人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的收入計算,報酬總額(包括傭金、獎金、各種形式的獎勵以及其他經濟利益等)不得超過直銷員本人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收入的30%”的規定,但是,代理商(直銷員)根據商品數量可以享受不同折扣率,這樣和傳統的銷售模式有什么區別?怎么體現直銷模式的特色和優勢?也許直銷員可以不用開店鋪,不用申請營業執照,但如果取得直銷員資格過低,等于產品降價18%,直銷員怎么直銷?如果直銷員取得資格門檻過高,又涉嫌收取入門費賺取營業外利潤行為,同樣違法。這樣的制度即使通過取得牌照對企業有什么意義?對直銷員有什么意義?這樣的模式還算直銷模式嗎?如果企業是為了取得牌照,另行變通,那么,政府如何監管?不能讓《條例》成為笑柄吧?
至于其他企業的制度調整,可以做同樣質疑。
看了《東方直銷網》2005年11月8日熱點新聞,《天獅集團調整直銷員薪酬制度方案》,方案主要內容:
1.直銷員一律從銷售產品中得到18%折扣優惠
2.根據銷售數量可以得到4%—12%的傭金。
雖然兩項合計不超過《直銷管理條例》中第二十四條“直銷企業至少應當按月支付直銷員報酬。直銷企業支付給直銷員的報酬只能按照直銷員本人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的收入計算,報酬總額(包括傭金、獎金、各種形式的獎勵以及其他經濟利益等)不得超過直銷員本人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收入的30%”的規定,但是,代理商(直銷員)根據商品數量可以享受不同折扣率,這樣和傳統的銷售模式有什么區別?怎么體現直銷模式的特色和優勢?也許直銷員可以不用開店鋪,不用申請營業執照,但如果取得直銷員資格過低,等于產品降價18%,直銷員怎么直銷?如果直銷員取得資格門檻過高,又涉嫌收取入門費賺取營業外利潤行為,同樣違法。這樣的制度即使通過取得牌照對企業有什么意義?對直銷員有什么意義?這樣的模式還算直銷模式嗎?如果企業是為了取得牌照,另行變通,那么,政府如何監管?不能讓《條例》成為笑柄吧?
至于其他企業的制度調整,可以做同樣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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