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唐兵:直銷法三憂保險業
發布: 2005-09-01 00:00:00 作者: root 來源:

2005年9月1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簽署第443號國務院令,公布《直銷管理條例》(其中《禁止傳銷條例》生效時間為2005年11月1日)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這樣,備受直銷業界和中國保險行業共同關注的直銷管理條例終于塵埃落定。直銷法的出臺,雖然可以抬高行業門檻,規范競爭主體,避免直銷行業與保險行業在主體數量上競爭,同時,可以規范增員行為,避免在增員問題上與保險行業形成正面沖突;另外,由于調整計薪方式,實現薪酬差異化,也避免直銷行業和保險行業同質競爭。但是,在筆者看來,直銷法的出臺,也給保險業帶來了一定的隱憂。具體表現在:
保險業一憂:法難責眾
據媒體披露的數據,目前中國90%以上的直銷企業都是采用團隊計酬(即多層次計酬)的薪酬體系,一旦條例正式實行,無疑將意味著這些企業的薪酬體系將作出重大調整。所謂法不責眾,這么多的直銷企業都采取團隊計酬,如何確保這些企業能真正按照國家規定來進行調整。
保險業二憂:既往難咎
實際上,當初直銷企業之所以能吸引大量銷售人才加盟,靠的就是多層次計酬,如果取消現行的計酬方式,無疑會在最大程度上降低團隊主管的積極性,如何對該問題進行處理,對于直銷企業的管理智慧,是個極大的考驗。而且,從某種程度上說,取消原有依法合規經營人員的利益,操作難度的確較大。
保險業三憂:灰色地帶
雖然條例對直銷相關的違規行為都制定了明確的處罰細則,但眾所周知,“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尤其在薪酬方面,現在采取多層次計酬方式的直銷企業不排除可能會繼續采用原有的薪酬制度,只不過需要采用更為巧妙的方式,避免監管機構查處而已。同時,由于準入門檻較高,很多直銷企業可能無法獲得資格,這些企業很可能轉入地下經營,這對直銷行業的監管又提出了更高要求。
如果以上的三“憂”無法從根本上解決,那么直銷管理條例給中國保險行業帶來的快樂,只能算是短暫的快樂。其實,就算換個角度,讓我們站在保險行業之外看這次直銷立法,以上的隱憂也同樣存在,要想讓直銷管理條例能夠落到實處,保護消費者利益,維護行業的正常秩序,實現直銷行業和保險行業的協同、有序、健康、持續發展,加強條例的執行監管,才是根本手段。
保險業一憂:法難責眾
據媒體披露的數據,目前中國90%以上的直銷企業都是采用團隊計酬(即多層次計酬)的薪酬體系,一旦條例正式實行,無疑將意味著這些企業的薪酬體系將作出重大調整。所謂法不責眾,這么多的直銷企業都采取團隊計酬,如何確保這些企業能真正按照國家規定來進行調整。
保險業二憂:既往難咎
實際上,當初直銷企業之所以能吸引大量銷售人才加盟,靠的就是多層次計酬,如果取消現行的計酬方式,無疑會在最大程度上降低團隊主管的積極性,如何對該問題進行處理,對于直銷企業的管理智慧,是個極大的考驗。而且,從某種程度上說,取消原有依法合規經營人員的利益,操作難度的確較大。
保險業三憂:灰色地帶
雖然條例對直銷相關的違規行為都制定了明確的處罰細則,但眾所周知,“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尤其在薪酬方面,現在采取多層次計酬方式的直銷企業不排除可能會繼續采用原有的薪酬制度,只不過需要采用更為巧妙的方式,避免監管機構查處而已。同時,由于準入門檻較高,很多直銷企業可能無法獲得資格,這些企業很可能轉入地下經營,這對直銷行業的監管又提出了更高要求。
如果以上的三“憂”無法從根本上解決,那么直銷管理條例給中國保險行業帶來的快樂,只能算是短暫的快樂。其實,就算換個角度,讓我們站在保險行業之外看這次直銷立法,以上的隱憂也同樣存在,要想讓直銷管理條例能夠落到實處,保護消費者利益,維護行業的正常秩序,實現直銷行業和保險行業的協同、有序、健康、持續發展,加強條例的執行監管,才是根本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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